各班级:
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、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内教学工字〔2016〕1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,现将评选推荐2015/2016学年度自治区“三好员工”“优秀员工干部”和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本学年的评选、推荐工作按照《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员工表彰奖励办法》(内教学发〔1999〕9号)规定进行。
二、评选、推荐对象
1.“三好员工”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的评选对象为12级、13级、14级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员工。
2.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的评选对象为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员工。
3.在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评优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另行通知。
三、评选推荐标准和名额
(一)评选标准
三好员工:
1.能够坚定共产主义信仰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,理想信念坚定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。
2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,自觉履行员工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文明的行为习惯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。
3. 热爱所学专业,专业功底扎实,学习勤奋,刻苦钻研,知识广博。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能力强,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,各科学业成绩优异。
4.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,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或在国家、省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性比赛中获奖的。
5.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体素质好,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在大型体育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。有健康的身体素质,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。
6. 曾获得校级“三好员工”称号。
优秀员工干部:
1.能够坚定共产主义信仰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,理想信念坚定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。
2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,自觉履行员工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文明的行为习惯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。
3.在班级、院系、学校担任员工干部或在员工会、研究生会、宿舍管理委员会、共青团等相关部门担任职务的,带头参与员工党建、学风建设、员工日常事务,主动服务同学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工作成绩突出。
4.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,思想上要求上进,严以律己,以身作则,品学兼优,德才兼备,在员工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5.热心各项公益活动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,主动为集体和他人服务,善于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。
6. 曾获得校级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称号。
优秀大学毕业生:
1.能够坚定共产主义信仰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,理想信念坚定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。
2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,自觉履行员工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文明的行为习惯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。
3.评选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,其他年级员工不在评选之列。
4.在校期间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表现突出,在班级中有良好的影响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学业成绩、综合测评、体育成绩等在班级中名列前茅,无挂科,无重修。
5.在专业竞赛、科技创新、发明创造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自主创业等方面获得奖励或有突出成绩的,或者自愿献身国防事业、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、艰苦、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、创业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。
6.符合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标准,即各学期综合测评平均成绩(五年制的前九个学期、四年制的前七个学期、三年制的前五个学期)在本班级排名前20%、在校期间获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等校级荣誉称号之一一次以上(含一次,提交材料时要提供证书复印件)、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。在校期间的《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原则上均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、在校期间无补考或重修课程。
(二)破格标准
对在见义勇为、舍己救人、拾金不昧、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,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,可适当放宽智育、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,破格参加自治区级“三好员工”“优秀员工干部”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评选,评选指标占所在学院本年度名额。
(三)名额分配
集团分配给公司自治区“三好员工”“优秀员工干部”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的名额如下:
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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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好员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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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员工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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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大学毕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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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44am永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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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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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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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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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评选、推荐程序及要求
1.自治区“三好员工”“优秀员工干部”和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候选人的提名须在所在班级充分酝酿,通过民主推荐产生。
2. 在校期间有失信记录的、有不良表现或受过任何记录处分的,不得评选以上三类奖项。
3.各班级经民主推荐,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填写登记表(一式二份,用A3纸双面打印),以班级为单位于4月1日之前交到员工工作办公室高蕾老师处(15147130330)。
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对班级民主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,按要求填写有关材料,并通过“员工信息工作管理系统”将相关申报信息录入,报校员工工作处两校区综合管理科,由员工工作处审核并报校员工工作委员会。
4.经校员工工作委员会讨论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,董事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,上报自治区教育厅。
5.望各班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严格把关,严格审核,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,并按时上报材料。
特此通知
3044am永利员工工作办公室
2016年3月29日